保安服务公司只能由公安机关组建,其他任何单位、部门、个人不得组建。直辖市和省会市以及省辖市公安局和县(市)级公安局可以组建保安服务公司。省、自治区公安厅、地区公安处、派出所(警署)和公安机关内部各部门、企事业单位不得组建保安服务公司。
保安服务公司的经营范围:
一、企事业单位、机关团体、居民住宅区、公共场所的安全守护;
二、货币、有价证券、金银珠宝、文物、艺术品及其它贵重物资和爆炸、化学等危险物品的押运;
三、展览、展销、文体、商业等活动的安全保卫;
四、研制开发、推广应用各类安全技术防范产品,承接各类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工程,并提供相应的技术服务。
五、安全防范咨询服务。
虽然可以成立物业公司,但是物业管理服务范围与保安公司是不同的:租赁管理、保安服务、修理和维护、保洁、防火咨询和风险评估、汽车停车场管理、环境保护、卫生和安全管理、景物、绿化管理、财务管理、质量保证、装修管理。